一世我毀了一個女孩兒,又殺了我的后爸,所以我遭到報應(yīng),我也死了。我得到了一個地獄編號——魑-1179,然后回到了人間,那并不是真正意義的重生,我要在30天之內(nèi)彌補我的所有罪過。原本一切都進行得很順利,直到外婆發(fā)現(xiàn)了我手上紋著的地獄編號。1我死了,我是溺死在海里的,但卻來到了另外一個世界。眼前的空間狹小又昏暗,墻是模糊不清的,聚光燈下有一套辦公桌椅。一個穿旗袍的女人穿墻而過,踏著清脆的高跟鞋聲入座:死者蕭米琪,編號魑-1179,我是你的地獄審判官。審判官我到底死沒死我發(fā)出一個疑問。死了啊,溺水身亡,來說正事,你生前校園霸凌、故意殺人,就是有罪。我承認(rèn)我確實殺人了,我殺了我的后爸,但我沒有霸凌,我沒有動手打過任何人。我反駁道:霸凌我沒有做那種事,而且我殺的是壞人。你是沒動手,但那是因你而起,因果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