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準備走的時候,我開口了:警察同志,可是我不同意誒。項鏈本來就是我的,我還被誣陷,事情怎么可能就這么算了?話剛說完,周楷和王倩頓住腳步朝我看來。我從包里拿出那根項鏈朝他們倆晃了晃:眼熟嗎?王倩臉都氣黑了。我不怒反笑:來,過來,你來看看是不是這根。是不是你楷哥哥給你買的?我想起短信里的那句話。這~就~是~得~罪~我~和~哥~哥~的~下~場~一陣雞皮疙瘩。我和周楷是參加朋友聚會的時候認識的。我本來沒打算談戀愛,但是他對我各種噓寒問暖,每天雷打不動給我送飯送花。我想著反正兩個人吃飯總比一個人要好點,就答應了。他比我大兩歲,已經上班了,我今年剛畢業,一直在做情感主播。因為作息不規律,所以我們基本每周或者半個月才能見一次。這一年里,感情也算是穩定。我不查崗不突擊不作妖,他便覺得我很好拿捏了。腳踏兩只船沒有任何悔意,還想報警來抓我。這能忍嗎?我能忍,廣大的網友都不能忍!但我確實沒想到,這個叫王倩的女生是個豬腦子。我一個激將法,她就馬上伸手過來搶項鏈:這是我的,還給我!你個小偷!小偷?我笑了:項鏈是我去定做的,上面刻著我趙媛媛名字的縮寫,我有發票,有購買記錄。你呢,你能拿得出來嗎?她臉都憋紅了,正要開口。我打斷了她:哦,你肯定要說證據呢?怎么證明是同一根是吧?我掏出了手機,把昨天的視頻點開,公放出來。她沒想到,我直播的時候有錄屏的習慣。視頻不斷地播,從發現他們兩人抱在一起親嘴再到廣場舞大媽熱心幫忙。現場每個人的臉上都一言難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