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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想讓我們抓他也不是不可以。”林宇插嘴道:“如果你愿意站出來指證他就是盜用了陳莫名義,向那群死者家屬發布襲警命令的人,我們立刻就能去抓人。”“……”周琪聽到林宇這話,立刻又不說話了。因為這和她的利益不符。她希望自己能在不得罪任何人的情況下,隱藏在幕后,將壓在她頭上的人全都踹翻在地。可若是她親自下場,那情況就不一樣了。即使她真的能把李總和陳莫兩人全都扳倒,最終也機有可能不被恒星集團所容,徹底從那個圈子出局。“也不需要你親自作證。”為了讓周琪打消一些顧慮,林宇退了一步:“我們只需要一份你親自簽名按手印的口供就行了……”“那有什么不同”周琪看向林宇:“不都還是我出賣公司的鐵證嗎”“首先,你出賣的不是公司,而是對公司名聲有極大損害的兩個人渣。如果你們公司的實際控制者在聽說你對公司貢獻如此之大的時候,說不定不僅不會怪你,還會表彰你呢!其次,只有文字證據,不讓你親自露臉作證的情況下,我們警方可以把知情者的數量控制到最低,盡量替你保密。這對你而言,幾乎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選擇,你在顧慮什么呢”周琪看林宇的眼神在林宇說話的過程中一變再變,最終變得堅定起來:“好,我再信你一次!”于是,在周琪的配合下,林宇和顧峰入場為她又單獨錄了份口供,并讓她簽字畫押。有了這份證據,刑偵隊就有了足夠的理由去將李總帶回來問話。在陳局長批準以后,顧峰立刻帶林宇一起再次前往了恒星集團,并直接前往總裁辦公室找到了李總。這一次,兩人出現得比較突然,使得李總頗為驚訝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