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后才能結婚,但是因為兩家至交,這些都省略了。于是他們請人算了兩個好日子,一天下聘,一天結婚。剛好在月初月底兩頭,家長說了,雖然說訂婚了就是夫妻了,但按照我們家老祖宗的規矩是結婚前不能住一起,爸媽現在已經沒小時候那么忙了,早就請了長假待在家里,那么長時間吃不到肉倆人眼睛都綠了,只能在一起出去辦事的時候偷偷來一發。訂婚之后,家長說需要去民政局登記,因為我們的戶口都遷到了外地,所以在來之前我們就領證了,只是誰都不知道,領證的是我跟楊勇,這是楊雄覺得虧欠了他哥掙扎了很久才作出的決定,好在爸媽也沒要看這個,很容易就糊弄過去了。我居然也有了些微婚前恐懼癥,估計是閑的,因為事情全部被我爸媽跟他們兩兄弟辦完了,我每天就閑在家里種蘑菇,心里難免想這想那的,幸好一月時間一晃而過,很快就該婚禮了,這時我反而安心...